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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纺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5-05-05  来源:   点击量:

材料与纺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工作

实施细则

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体现。为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水平与质量,鼓励毕业生在毕业论文写作中大胆创新,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对本科生毕业论文实施查重检测的通知》(教务[2015]3号)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检测对象:申请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全体毕业生。

二、检测要求:

1、论文检测结果总相似比≤25%,各章节重复率不超过30%

2、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大学生版”进行查重检测(下面简称检测系统)。

3、当年度所有拟毕业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均需参加查重检测。

4、当年度所有拟毕业学生要将已定稿的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要求为word文件格式,文件名为“学号-学生姓名-毕业论文名称.doc”)由学习委员统一收齐并上交至本系。

5、每篇学位论文只提供一次检测机会,检测由学生所在系为单位使用“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论文查重时间安排在毕业论文正式提交前,具体时间由各系自行妥善安排。各系统一安排查重经办人进行查重,打印查重检测报告后需提交论文指导老师签名确认, 并在论文附件中附上指导教师签名确认的检测结果。若论文检测结果总相似比>25%,各章节重复率超过30%,毕业论文成绩为不及格。情节严重者,一经发现与核实,学院将按《浙江理工大学学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浙理工办〔20137号)严肃处理。

三、有关说明

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仅能反映本科生毕业论文过程中出现的非规范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和水平须由指导老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

201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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