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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纺织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材纺政〔2015〕12号)

发布日期:2015-05-19  来源:   点击量:

材纺政〔201512

关于材料与纺织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查重

1、毕业论文检测结果总相似比≤25%,各章节重复率不超过30%

2、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大学生版”进行查重检测(下面简称检测系统)。

3、当年度所有拟毕业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均需参加查重检测。

4、当年度所有拟毕业学生要将已定稿的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要求为word文件格式,文件名为“学号-学生姓名-毕业论文名称.doc”)由学习委员统一收齐并上交至本系。

5、每篇学位论文只提供一次检测机会,检测由学生所在系为单位使用“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论文查重时间安排在毕业论文正式提交前,具体时间由各系自行妥善安排。各系统一安排查重经办人进行查重,打印查重检测报告后需提交论文指导老师签名确认, 并在论文附件中附上指导教师签名确认的检测结果。若论文检测结果总相似比>25%,论文中有章节重复率超过30%,责令修改,否则毕业论文成绩为不及格;在论文抽查时若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学院将按《浙江理工大学学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浙理工办〔20137号)严肃处理。

二、时间进程

各系要严格按《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计划

》合理安排本系答辩进程。529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第一次答辩,65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第二次答辩;612日前完成答辩及相关工作(含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汇总及成绩录入);各系统一收齐毕业设计(论文)装订稿及光盘备案资料,于617日前交学院3楼资料室陈俊俊老师处;毕业论文等相关材料交齐后学生方可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及领取毕业证书。

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

2015518

下发:材料工程系、纺织工程系、非织造工程系、轻化工程系、

包装工程系

材料与纺织学院办公室

2015518日印发

抄送: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