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选拔我校优秀学生赴苏州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材纺学院、服装学院: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将继续从纺织工程、轻化工程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选派6名优秀在校本科生赴苏州大学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专业和交流名额
序号 | 专业 | 年级 | 交流名额 | 交流时间 |
1 | 纺织工程(机织方向) | 2013、2014级 | 2 |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
2 | 轻化工程 | 2013、2014级 | 2 |
3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2013、2014级 | 2 |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学生成绩以及综合表现,择优选派6名学生。具体要求按《浙江理工大学关于本科学生赴国(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管理办法》(浙理工教[2014]37号)和《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办法》(浙理工教【2014】40号)执行。
二、学生交流期间的相关事项
1.交流学生须向学校缴纳专业学费,并按实际认定课程的学分向学校缴纳学分学费。同时按照苏州大学的收费标准向学校缴纳住宿费,由学校统一划拨给苏州大学。其他费用如教材费等学生直接向苏州大学缴纳。
2.交流学生及家长须签订《浙江理工大学学生赴苏州大学交流学习协议书》。
3.为保证安全,交流学生须购买《杭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或大学生意外伤害的商业保险等。如已购买的,则不需要重复购买。
4.学生在交流期间,派出学院要指派专门的辅导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管理和学业指导。
三、报名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学生认真填写申请表后交相关学院教学秘书,学院审核遴选后于2015年5月10日前将申请表(纸质1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徐宇清处(行政楼135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yqxu@zstu.edu.cn。
教 务 处
2015年5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