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为优秀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更好的条件,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实施优秀生导师制的暂行规定》(浙理工教[2009]91号)和《材料与纺织学院关于实施优秀生导师制的暂行规定》(材纺政[2011]8号)的相关规定,学院现开展2015级优秀生的选拔工作,请有意参加选拔的学生认真学习《材料与纺织学院关于实施优秀生导师制的暂行规定》,填写“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优秀生申请表”,于5月19日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交17-313余旭锋老师处。学院将根据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各专业面试情况最终审核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附件1:
学院文件 关于实施优秀生导师制的暂行规定文件。。.doc
附件2: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优秀生申请表
优秀生申请表.doc
附件3:智育成绩
成绩.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