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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4  来源:   点击量:

关于举办第四届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提升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营运水平,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同时为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培育优秀作品,特举办第四届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驱动创业,创业成就梦想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浙江理工大学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创业学院主办,组委会将邀请校内专家、资深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按照不同阶段有关程序进行评审。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要求在技术、创意以及商业模式等方面具有独创性或领先性,符合国家行业发展趋势或者紧密结合地方产业。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质的创业;

7、 其他具有创新性的创意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和留学生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8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8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8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5.留学生组。参赛成员均应为我省高校在校留学生。本组项目可不参加校赛,不计入学校的省赛推荐名额,直接进入省级决赛,并单独设奖。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5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各高等学校应按要求严格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比赛流程

校级优秀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省级赛事。校级比赛由参赛报名、校级预赛、校级复赛、校赛决赛四个环节组成。

六、赛程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

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大赛步骤和评审标准,筛选符合竞赛要求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组建参赛团队。各学院在充分动员和酝酿的基础上,协助团队选聘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也可由参赛团队根据实际需要在校内外自行聘请。

2、学校比赛阶段(2018年1月-2018年5月)

学校比赛分为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1)预赛阶段:(2018年1月至3月)

学校预赛采取项目申报方式进行。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选拔若干优秀作品,由参赛团队负责人认真填写立项表,于2018年3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立项申请表一式两份(含书面稿和电子版)以及学院项目汇总表上交到创业学院(25#70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yxy@zstu.edu.cn。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给予校级立项。

(2)复赛阶段:(2018年4月初)

学校复赛以书面评审的方式进行,时间在2018年4月。各学院将于2018年4月14日前将详细的项目书纸质稿一式三份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创业学院创业办公室(25#70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yxy@zstu.edu.cn。竞赛评审委员会将邀请专家对项目进行书面评审,评审出优秀作品入选校决赛。

(3)决赛阶段:(2018年5月)

学校决赛采取书面评审(占比20%)加现场答辩(占比80%)的形式进行,时间在2018年5月。各参赛团队做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作品,并于2018年5月1日前将完善的项目书纸质稿一式三份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创业学院创业办公室(25#70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yxy@zstu.edu.cn。竞赛评审委员会将邀请专家对入围决赛的作品进行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最终评审出校级特等奖以及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从中挑选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第四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七、参赛材料要求

1、创意组选手按要求填写《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项目申报书》(附件二)并附上完整创业计划书。

2、初创组和成长组选手按要求填写《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申报书》(附件三)并附上完整创业计划书。就业与创业组和留学生组如未注册公司,按创意组申报;如已经注册公司,按初创组和成长组申报。

3、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新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和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

八、大赛奖励

1、学生奖励:按照《浙江理工大学学生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教师奖励:按照《浙江理工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及《浙江理工大学教学研究级别认定与量化标准》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3、学院奖励:根据获奖积分评比“理工突出贡献奖”一个、“理工优胜奖”两个、“优秀组织奖”两个。

4、其他支持: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进入复赛的团队可优先推荐进入浙江理工大学创业精英班;决赛获奖团队可优先入驻浙江理工大学创业园,享有免费的办公场地和园区扶持等政策。

九、联系方式

学院竞赛指导QQ群

群 号:429213980

咨询办公室:创业学院创业教育办公室25号楼705室

联系人:曾伟、张义玲

咨询电话:0571-86845400、86843793

十、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规范、精心组织安排,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最大支持和帮助。并以此次比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1、 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2、 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项目申报书

3、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申报书

4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参赛项目分配表

教务处

招生与就业处

创业学院

2017年12月6日

附件表格,参见链接http://jwc.zstu.edu.cn/info/1062/106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