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选课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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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选课即将开始,为确保选课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选课前应仔细阅读《浙江理工大学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并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认真完成选课任务;学生选课前应了解自己的培养方案并征求选课导师意见,以便合理安排自己的修课计划。各专业培养方案及各类课程毕业最低学分可在教务处网页的“专业建设与培养计划”栏目下查询。
2、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为保证教学秩序稳定,第二轮选课结束后,除校内通识选修课外其他课程原则上一律不予退选(校际通识选修课不能退选),所以选课需慎重。第二轮选课结束后教材预订信息不予更改。为便于今后学分统计,请参加重修、辅修的同学务必在从重修、辅修界面进行选课。如需申请自学课程的请勿选课,在第三轮选课过程中进行。需重修、补休2016级课程的,需在第三轮选课过程中进行。
3、凡专业培养方案中分方向、分模块、分组的课程,学生选课时应保证按培养方案要求,至少完成其中一个方向或一个模块、一个组所要求的毕业最低学分,避免在不同方向、模块、分组中选课而造成所选方向、模块、分组中的毕业学分不足而无法毕业。
选课时间安排及问题反馈:
第一轮选课:2016年5月27日中午13时至2016年6月2日中午13时。
第二轮选课:2016年6月13日中午13时至2016年6月16日中午13时。
第三轮选课:下学期开学第1-2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为了给选课导师提供必要的指导依据,教务处统一制定了《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选课记录》(见附件)由学生本人填写自己的选课情况,在第二轮选课结束后供选课导师了解学生选课情况,要求各选课导师在第三轮选课前根据学生的选课情况进行专题指导。(《本科生选课记录表》已发给各班学委,各位选课导师在第二轮选课结束后6月15日前将《选课指导记录单》交到17-313,选课指导工作量考核以表格为依据。)
教学办
选课指导记录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