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本科生教育 -> 教学管理 -> 正文

关于公示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2  来源:   点击量:
  • 各学院、各任课教师: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于513518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请各任课教师务必及时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协助学院核对所上课程名称、考核性质、总课时数、教室类型等信息,如与教师个人教学计划通知书和教师个人课表不符,请联系开课学院(部门)教学秘书,各学院(部门)教学秘书应及时报教务处进行更正。

    课程表一般不予变更,个别任课教师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上课时间,请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班级推荐课程表及教师个人课程表,写明可行的合理的调整建议及理由,交学院教学秘书处。调整建议不得违背浙理工大教[2009] 72号文件《浙江理工大学关于本科课程安排及调整的规定》中有关排课条款,并写清楚课程调整前后任课教师、课程名称、班级及时间,否则不予调整。各学院教学秘书请于519日下午16点前,将本学院课程调整建议一次性报行政楼129室教务处郭升良老师(联系电话:86843067),过期提交的,除特殊原因,我处将不再接受调整。其中《换教师申请表》本次课表公示后有调整的,经教学院长签字后交行政楼129室教务处郭升良老师,如下学期开学初有调整的经教学院长签字后,交118室教务处郑凯老师。我处将根据调整建议,结合教学规律及教室资源在526日前作适宜调整。最终调整结果请教师自行于526日后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看。

    对需要使用非本学院专用教室(包括机房、实验室)的课程,公示期间,任课老师要与所属部门联系落实相关使用事宜,未予落实造成下学期课程无法正常开课的,由任课老师负责。

    请各任课老师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检查个人简介,内容空白或不详细的请教师自行完善更新;否则学生选课时会影响对您课程的选择。

    一学期同门课程开设多个教学班,又需限定各个教学班人数上限的,请在519日下午16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向教务处(行政楼118室)陈艳华老师提交《教学班选课人数上限设定表》(见附件)。填表时注意:要求人数上限不能低于计划人数;一个学期一门课程(同一课程号)仅开设一个教学班的人数上限由教务处设定,请勿填写该表。教学班人数设定工作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陈艳华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6843066)。

    二轮选课结束后,将对部分任课教师的上课教室位置进行适当调整,请任课教师在下学期开学前务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重新查询上课地点。

    2016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