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浙江省高教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关于举办2016年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技术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学校组织推荐教师申报2016年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技术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
1. 信息化教学设计成果(以信息技术为支撑)
2. 精品资源共享课
3. 微课
二、评比内容及要求
1. 信息化教学设计成果(以信息技术为支撑)
信息化教学设计成果(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是指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把信息技术作为工具与手段融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教学过程整体优化。包括课程教学/说课录像、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和教学反思等方面的内容。
(1)参评作品选题适当,内容完整,凝聚精华,引人入胜。每门课程至少5讲,每讲时长20—30分钟。
(2)主讲教师须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式的创新,善于与学生互动,充分展现个人的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保证视频课堂的现场教学效果。
(3)参评作品必须是我校教师自主设计,不侵犯任何第三者知识产权的网络课程及课程资源。
(4)参评作品不曾参加任何相关评审或是出版,已经获奖或已报送教育部立项的成果不在本次评审范围内。
(5)参评作品设计完成时间应在近两年之内,2014年之前的作品不予评审。
2.精品资源共享课
(1)资源共享课成果应是一门完整的网络课程,有完整的课程内容体系、新颖的教学设计思路、丰富的、多元化的课程相关资源及配套的课程教学实况录像。
(2)参评作品必须是我省高校教师自主研发或主要参与研发,不侵犯任何第三者知识产权的网络课程及课程资源。
(3)要求资源共享课成果不曾参加任何相关评审或是出版,已经获奖或已报送教育部立项的课程将不在评审范围之内。
(4)参评作品设计完成时间应在近两年之内,2014年之前的作品不予评审。
3.微课
微课是指基于教学设计思想,使用多媒体技术在5-10分钟以内就一个知识单元进行针对性讲授或讨论的一段音视频。系列微课是指一系列或具有连贯性知识点的微课。
(1)可以使用手机、数码相机、DV等摄像设备拍摄和录制,也可以使用录屏软件录制的音、视频或其它,形式不限。
(2)画质清晰,文字内容正确无误,无科学性、政策性错误;声音清楚,语言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详略得当,讲解精炼。时间须严格控制在5-10分钟。微课片头显示标题、作者、单位、微课适用对象及微课所属学科、教材、单元、知识点等信息,微课标题以知识点命名。微课选题得当,具有针对性,适合于多媒体表达,避免“黑板搬家”现象。选题应围绕日常教学或学习中典型、有代表性或课堂教学过程中难以用传统方式解决的问题进行设计。
(3)在量上要求不少于5节微课程,总时间不低于25分钟。
(4)参评作品设计完成时间应在近两年之内,2014年之前的作品不予评审。
三、报送材料
1. 参评作品须填写《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技术成果参评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参评表) 纸质稿一式2份,及《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技术成果参评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参评汇总表),纸质稿一份。
2. 参评的信息化教学设计成果与微课设计成果,以光盘形式,和参评表、汇总表一并报送。
3. 参评的资源共享课成果,请在参评汇总表(附件3)中填写存放课程的服务器网址(须外网地址,内网地址无效)、不同权限的用户名及密码。
四、报送时间
请有意向参报的老师以学院为单位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彭慧 办公室:2S326 电话86843497
邮箱:penghui1010@zstu.edu.cn
五、其它
1. 各学院(部门)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推荐名额不限。
2. 参赛作品获省高校教师教育技术成果相关奖项,学校将按“厅局级单项奖”级别计入当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成绩。
3.未尽事宜也可直接致电浙江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沈老师0571-88273319咨询。
附件1: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高教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关于举办2016年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技术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