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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纺织科学与工程浙江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堂教学改革专项和实践教学改革专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1  来源: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16年纺织科学与工程浙江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堂教学改革专项和实践教学改革专项申报的通知

材纺学院、服装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2016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切实解决教育教学面临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创新课堂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决定开展2016年纺织科学与工程浙江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堂教学改革专项和实践教学改革专项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立足实际。项目研究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紧扣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与实践。成果要能运用于教学实践,具有较强的推广与应用价值。

2. 鼓励创新。项目研究应以先进的高等教育理念为指导,在已有改革与实践的基础上,从理论研究、实践应用等不同层面积极开展改革与创新。

3.加强整合。鼓励不同学院、不同学科专业,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开展跨学科、跨学院和跨界的教学改革与研究。

4.保证质量。立项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学院将优先资助学生受益面广、操作性强、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1.选题可参照《申报指南》设计选题,也可根据各单位教学实际自行确定选题。

2.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职称,同时项目组人员组成合理,能保证教学改革实践顺利推进。

3.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每位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4正在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且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或与已立项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改项目等项目内容重复的也不得申报。已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科学规划、省教育技术及高等教育学会等方面的立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建设期为1年。

6.项目预期成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款:

(1)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或教学管理制度等;

(2)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项目验收时应在正式刊物上(包括学校《高等教育学刊》等)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3000字);

(3)人才培养体系和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改革方面的成果;

(4)网络教学平台或优质多媒体课件等数字化资源;

(5)正式出版的教材、自编讲义;

(6)自主制作的实验器材、虚拟仿真实验及专利;

(7)培养学生取得的成果:发表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等;

(8)其它。

(二)校级课堂教学改革专项

2016年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主要围绕建立高效优质课堂、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倡导混合式、案例式、启发式、讨论式和探究式教学在课堂中的应用与研究。

1.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通识课、学科基础课及专业课、实验课,并有一定的改革实践前期基础,立项后须在课程中连续实施两轮以上的教学实践。

2.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由课程主讲教师负责牵头申报,原则上项目负责人职称为副高及以下,鼓励讲师申报,各系申报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中的副高职称比例不得超过50%;项目组人员至少2人,成员之间有合理分工。

3. 课堂教学改革要突出其应用和示范效果,改革的成果着重落实于学生的教学过程,项目成果能真正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受益。

4. 正在主持省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且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已列为校SPOC课程建设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与近五年来已立项项目内容相同或类似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2016-2017学年已确定出国访学的教师,也不能申报。

5. 项目建设期1年,实施课堂教学改革的课程开设1轮以上才能申请结题。项目结题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结题总结报告或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

(三)校级实践教学改革专项

为推动我校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实验/实习教学、毕业设计(论文)、学科竞赛的质量,提升实践教学管理水平,特设立实践教学改革专项。本次申报主要侧重于开放式/立体化实践教学体系、实践课程体系、实践课教师队伍的改革与建设;实践教学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的研究与实践;本科生实践能力培养、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学科竞赛等环节教学方式的改革与研究。

1. 实践教学改革专项主要面向实践教学专兼职教师、实践教学管理人员申报,原则上项目负责人职称为中级及以上;项目组成员之间有合理分工。

2. 实践教学改革强调改革成果能够直接应用于实践教学,在提升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学科竞赛成绩等方面取得实际效果。

3. 项目建设期1年,项目结题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结题报告、体现实践教学改革成效的相关材料或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1篇。

三类项目申报不能交叉,并与已立项校级教改项目内容类似的项目不得重申报。各系应对各类申报项目严把质量关。

三、项目资助经费与管理

1.项目经费建议资助0.2-0.5万元,经费一次性下拨,不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2.项目由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检查验收。

四、申报程序

1.各系申报。各系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好本系教师申报,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推荐排序,申报书(一式2份),报余旭锋处,所有材料于525日前报送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学院对照有关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3.专家评审。学科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

4.发文公布。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2016年立项的各类教改项目,发文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相关文件、申请书及汇总表等可从材料与纺织学院网页上下载。

未尽事宜,由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本科教学委员会讨论决定。

联系人:余旭锋(17号楼313办公室,电话:86843256yuxufeng@163.com

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

2016511

附件1申报指南.doc

附件2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课堂教学改革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4实践教学改革专项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