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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5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继续推进我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我校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坚持理论与实践创新,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总体要求,突出研究的服务决策作用和实践价值,为学校内涵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智力保障。

二、选题指南

本次申报发布课题指南,供选题时参考。申请者也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和个人研究方向,自行拟定具体的研究课题。

(一)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研究

1.我校一流学科建设的策略研究

2.学科专业一体化发展路径研究

(二)高质量人才培养研究

1.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机制研究

2.丝绸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3.审核评估视阈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路径与策略研究

(三)现代大学治理研究

1.我校大学治理结构优化研究

2.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3.教授治学的路径选择与保障机制研究

(四)高等教育国际化研究

1.“一带一路”背景下高等教育国际化创新研究

2.我校提升国际化办学的路径研究

(五)高校文科发展研究

1.理工类高校文科发展的体制机制研究

2.我校文科特色发展对策研究

(六)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1.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育政策研究

2.高素质专业化师资建设创新研究

3.我校青年教师培育研究

(七)其他

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自行确定其他选题。

三、申报要求与条件

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申报重点课题者原则上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一般课题者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者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浙江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按要求填写,用A4纸打印,一式3份。申请人所在部门对各申请项目签署具体意见,填写《浙江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在5月1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送至高教发展研究中心(联系人:沈婷,电话:86843040,地点:1号楼401室),同时报送相应电子版1份,邮箱:st3724@126.com

2.5月底,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下发立项课题名单。

五、项目资助与管理

1.根据课题设计情况,拟立项重点课题2项和一般课题8项。学校给予立项的重点课题9000元、一般课题4000元的经费资助。经费分两次划拨,立项后先拨80%,结题验收后再拨余下的20%。课题经费按学校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2.本年度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一般不得延期,如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接受撤项处理。课题中期检查时间为2017年6月,中期检查应提交中期检查表及研究报告。立项课题应在2018年6月底(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可推迟6个月结题)前按照课题成果形式要求完成课题,办理结题手续。结题时需提交相应的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成果要报。

①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分管校领导批示,或核心内容被学校职能部门采纳即能结题。

②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可推迟6个月结题),重点课题论文须在二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一般课题须公开发表(参照最新浙江理工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标准)。

3.发表的论文,或向有关领导、管理部门呈送的研究报告,须在成果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理工大学2016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资助项目”。

附件:1. 浙江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doc

2. 浙江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高教发展研究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