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为做好学院2017-2019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申请发放工作,现将有关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发放对象为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2017-2019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在企业有兼职或有明确经济来源的博士研究生。
二、发放方法及考核
(一)2019级新生
1、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备案后,按月发放;
2、第一期发放时间从2019年9月至2021年8月,每
人每月4000元(含税,以下同);
3、2021年9月将对申请人前2年的成果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A类、B类和C类,具体如下:
A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在《纺织学报》、纺织类SCI期刊、ESI材料类、ESI工程类期刊发表2篇论文及以上论文;
B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在《纺织学报》、纺织类SCI期刊、ESI材料类、工程类期刊发表1篇论文;
C类:无发表以上级别论文。
考核结果为A类的申请人第三年将继续按照4000元/月进行发放到2022年8月止;考核结果为B类的申请人第三年将按照3000元/月发放到2022年8月止;考核结果为C类的申请人将按照2000元/月发放到2022年8月止。
(二)2018级学生
1、延续上一年(不用再次申请),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每人每月4000元(含税,以下同);
3、2020年9月将对申请人前2年的成果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A类、B类和C类,具体如下:
A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在《纺织学报》、纺织类SCI期刊、ESI材料类、ESI工程类期刊发表2篇论文及以上论文;第三年继续资助每月4000元,资助至2021年8月或至毕业。
B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在《纺织学报》、纺织类SCI期刊、ESI材料类、工程类期刊发表1篇论文;
C类:无发表以上级别论文。
考核结果为A类的申请人在第三年将继续按照4000元/月进行发放到2020年8月止;考核结果为B类的申请人第三年将按照3000元/月发放到止;考核结果为C类的申请人将按照2000元/月发放到2020年8月止。
(三)2017级学生
1、2019年9月将对申请人前2年的成果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A类、B类和C类,具体如下:
A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在《纺织学报》、纺织类SCI期刊、ESI材料类、ESI工程类期刊发表2篇论文及以上论文;
B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在《纺织学报》、纺织类SCI期刊、ESI材料类、工程类期刊发表1篇论文;
C类:无发表以上级别论文。
注意:导师以系统为准;SCI、EI论文需要出具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所有提交的成果材料需导师手写“情况属实”并导师签名,并左上角写上学生本人的学号、姓名,附在申请表后用夹子夹成一份交来。
考核结果为A类的申请人在第三年将继续按照4000元/月进行发放到2020年8月止;考核结果为B类的申请人第三年将按照3000元/月发放到2020年8月止;考核结果为C类的申请人将按照2000元/月发放到2020年8月止。
三、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2017级全日制博士生发放助研津贴申请表》或《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2019级全日制博士生发放助研津贴申请表》(见附件),以及《2019材纺博士生资助申请个人信息收集表》(该申请表只需填写电子版,19级新生填写)。填好后先交给班长。
班长于9月10日16:00前将本班纸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17-313室;19级新生的个人信息收集表电子版班长汇总后发到邮箱yzyzstu@163.com
2、学院审定:学院对研究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四、注意事项
1.对出现以下情况,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后,将立即停止发放。
(1)隐瞒其他单位收入,冒领资助经费的,除退还发放的经费外,学院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2)经过确认,发现存在学术不端情况的。
(3)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纪律处分的。
2.本规定中的导师不包括助理导师。
3.如申请人的毕业时间早于上述中的发放终止时间,则津贴将发放至申请人毕业月份止。
5、本办法由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负责解释。
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
2019年9月6日